关于作者

姓名:

性别:男

出生日期:--

地区:

联系电话:

QQ:--

婚否:保密
用户名:北京曹林
笔名:北京曹林
地区:
行业:其他

日历  

快速登录

+ 用户名:
+ 密 码:

在线留言



兄弟博客

团体博客

访问统计:
文章个数:637
评论个数:2040
留言条数:184




Powered by BlogDriver 2.1

一个人的经典

 

勤奋地写着写着,突然发现自己心灵的钥匙丢了,感觉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感,于是想到通过博客反思自我,从每一天的细节、每一天的爱与痛、每一天让自已感触的生存情态反思起,拾起一个人的经典。

文章

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
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


曹 林

  我们对不当言论是不是太宽容了?针对近来舆论表现出对“地震为什么不来得更猛烈一些”、“生死决择瞬间哪怕是母亲也不会管”等不当言论表现出的宽容,张结海先生发出了这种反问。他认为如今中国有些人说话已经“自由”到了没有“顾忌”的程度,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必须“说的是人话”。他觉得中国社会目前还总体上缺少抵制“不当言论”的意识,不能毫无原则地宽容他们的言论,应对他们进行批判、治他们言论的“罪”。(6月25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观点,很容易在捍卫社会道德底线的名义下滑向道德专制和言论专制的极端。
  张结海说中国社会对不当言论太宽容,缺乏对“不当言论”的抵制意识,这并非现实——事实是,中国是一个对道德话语非常敏感的社会,他们对那些不道德的言论表现出相当的不宽容。当网络曝出那个女孩“为什么地震不来得更猛烈一点……死的人不够多”的言论后,立刻成为舆论群殴的靶子,愤怒的公众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甚至已发展成侵犯私权的网络暴力;范美忠为逃跑辩护的言论出来后,也立刻成为网络公敌,范跑跑已成为一个反道德的耻辱符号。这么激烈的道德抗议和严厉的道德审判,难道还不算抵制和“不宽容”吗?
  很显然,张先生所说的“宽容”,一定是指没有剥夺他们说话的权利、没有强迫他们闭嘴、没有以言论治他们的罪了——我们的社会如果真这样做的,才是莫大的耻辱。这种“宽容”有什么错呢?这是一个社会非常可贵的美德,他们是在捍卫每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们清楚地知道言论自由的真谛:可以自由地批评另一个自由的言论,但不能以行动强迫别人闭嘴。换成那句更经典的名言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表达当然不是绝对自由的,表达再自由的国度也限制了一些言论。比如危及公共安全和危害公共秩序的话不能说,造谣生非、妨害他人权利的话不能说,没有辱骂他人因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毁谤性言论不受保障等等——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说的话承担责任。一个人的言论违法了,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治。问题是,如果言论像范跑跑们那样没有违反法律,但违反了公共道德,该怎样对待这样的言论呢?
  自由表达,并非要求人们毫无道德原则地对一种违反公德的言论闭嘴,批评者的批评自由,这也是一种自由表达。但你可以批评他,可以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可以厉声斥责让他“闭嘴”,可以用集体的舆论压力迫使其放弃自己的观点——但这种批评只能停留在“以言论对言论”的层面,你不能在行动上强迫别人闭嘴,不能诉诸于公权和暴力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言论自由的真谛在于:每种不违法的言论都有表达的权利,你可以用一种言论自由地批判另一种言论,但批判只能停留在言论层面上,而不能诉诸于权力强迫和暴力征服上。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里“说话的权利”,不是“一个人说话而不允许另一个人批判”的权利,而是“不因言获罪”的权利。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那个说“人死得不够多”的女孩已经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范跑跑也已经被舆论所孤立——这就他们“管不住自己嘴”的代价。但因为他们的言论并没有违反法律,社会对其的惩罚也只有止于此了。
  张先生说自由表达的前提“必须说的人话”——这话当然很对,但问题是谁来判断一个人说的是不是人话呢?谁掌握着“人话”的最终判断权,是你张先生还是靠大众的投票?因为无人手中掌握着绝对真理,没有人是道德法庭的终审法官,所以不得不容忍人的自由表达。“必须说人话”有时是在捍卫道德人伦底线,但有时却会成为钳制言论、限制异议的借口,只要触及当权者的利益,你说的每句话都会被贴上“不是人话”的标签。
  张先生举出了美国不容忍言论的案例,且不说美国有“政治正确”的恶劣传统,从总统侯选人克里、哈佛校长萨默斯再到诺奖获得者沃森,三个例子都有关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的自由表达本就比一般人受到更多限制。而且他们的道歉或辞职都是迫于舆论压力或是一种道德自省,并没有何种权力迫使他们这样做,克里需要选票,哈佛需要学生,沃森得顾及自己的声誉,所以他们面对舆论批评不得不作出让步,一般人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张先生为什么不举一般美国人的言论表达呢?要知道,即使像3K党那些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言论和疯狂的纳粹言论,还有人声言“肯尼迪遇刺是恶有恶报”,只要不诉诸于行动,都是可以自由表达的。你可以极其憎恶其言论,极不宽容地咒骂这些言论,但你无法诉诸于行动让别人闭嘴。
  只能以言论表达对言论的不宽容,这就是宽不宽容的界限。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道德沦丧、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有些人自由表达,那么不自由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潘弗语)。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26日, 星期四 11:51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

北大历史系会不会以王益为耻

呵呵,恶心恶心北大:)

北大历史系会不会以王益为耻

曹 林

  王益何许人也?北大历史系毕业生,中国金融证券界风云人物,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据《财经》报道,52岁的王益没有参加6月10日下午的国家开发银行行长碰头例会,他已于端午节期间被“双规”。多家消息来源均称,此次王益被“双规”调查,与其多年来在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相关据悉,发证券借壳的内幕交易、太平洋证券的蹊跷上市等,都与王益颇有瓜葛。金融高管落马,这再一次暴露了中国金融监管的制度漏洞,也再一次反证了天价薪酬的无用,再高的薪酬也遏制不了高管们的贪欲,也抵不上腐败利益的诱惑。
  王益落马是制度监管不力和个人贪欲膨胀的结果,应该与其母校北大历史系没有关系——为什么要问北大历史系会不会以王益为耻呢?这源于北大历史系近日高调表达了以另一位系友为耻的意思。
同是北大历史系毕业生的范美忠,地震发生时丢下学生独自逃跑,并且事后撰文为自己的逃跑行为高调辩护,这激起了舆论激烈的道德批判,范跑跑成为众矢之的——舆论群殴中范的母校也站出来在范的身上踏上了一脚,北大历史系党委书记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生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
  如果范的逃跑行为真让北大历史系感到耻辱的话,那王益的落马更应让北大感到无地自容、耻无可耻、天大的耻辱了。范的逃跑固然不道德,但那是一种危急状态下人人都可能有的求生本能;范的自辩固然可恶,但那至多是一种言论之错,并没有伤害到别人的利益——而王益就不一样了,他不仅失德而且违法违规,并且违法还相当的严重,涉及的数额可能特别巨大,产生了相当大的危害。范跑跑之恶与王益之恶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以范跳跳为耻的北大历史系,是否也会以王益为耻呢?
  估计北大是没有勇气(或者不敢)说“以王益为耻”的。首先,北大历史系一直以来是极其推崇这位功成名就、身居高位的毕业生的,一直以王益为荣。北大BBS上一篇题为《北大77级后部分优秀校友一览》的文章中,“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78年考入北大历史系”赫然在目,王副行长被置于非常显要的位置。北大110周年校庆时,王益也以特别嘉宾的身份被邀请参加校庆“110+30”校友论坛,获得这种荣誉的都是有特别成就的校友。甚至连张维迎老师都曾经激动得语带哽咽地尊称“我们敬爱的王益老师”。习惯了以这位身居高位的王益系友为荣,人家突然落马了就以人家为耻了,前躬后倨,这脸变得未免也太快了,北大自己也需要一段荣辱转换的心理调适期。而范跑跑就不一样了,北大本来就不喜欢这样没有成就、没有权势又很“不听话”的学生,本就觉得这样的学生丢了自己的体面,当这样的毕业陷入某种困境之时,自然会借机表达“以其为耻”之情了。
  然后,“以范跑跑为耻”能塑造北大某种道德形象,而如果“以王益为耻”则是在揭自己丑。范跑跑在舆论群殴中已经被贴上了“不道德”的标签,已经视为一个“可耻”的逃跑者,批范倒范已经成为一种全民的道德表态运动。这时候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不仅不会丢北大的面子,还会在大张旗鼓地与范划清道德界限中反衬北大高大的道德形象——我们批评范跑跑,所以我们比范高尚;北大历史系以范为耻,所以北大历史系都是高尚的人。而如果宣称“以王益为耻”就不一样了,自家曾经引以为荣的毕业生如今落马了,这只会提起舆论批评北大教育的议程。“以范跑跑为耻”能在踩自己学生一脚中帮北大树一块道德牌坊,而“以王益为耻”则只会给北大带来负面影响。
  昨天高呼以范跑跑为耻的北大历史系,今天有没有勇气宣称以王益为耻呢?这将北大推入一个无比尴尬的两难境地。所以北大历史系啊,做人还是要厚道些,不要太功利和太势利了。自己培养出来的学生功成名就、身居高位,作为育人者应该高兴,并不事张扬、不揽功、默默地与之分享荣耀;如果学生走上社会后犯了错,社会可以抛弃这个人,但母校永远不能抛弃自己的学生,学生身上的毛病,学校应有共同承担和反省的责任,老师应该有教育和批评的义务,与自己的学生站在一起反省,从学生的毛病和错误中反省自己的教育。对走出去的学生保持一份为师者的平和关爱,不要动辄势利地“以谁为耻”、“以谁为荣”,这样才能避免“是否会以王益为耻”这样的尴尬拷问。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24日, 星期二 11:04  回复(8) |  引用(0) 加入博采

利他性慈善与利已性慈善
利他性慈善与利已性慈善

曹 林

  慈善本就是一种帮助别人、有利于他者的行为,怎么会有利已与利他的区分?当然是有的,艾冰女士就在“青年话题”题为《为什么不愿领养残疾孤儿》的文章中提起了这个议题:她所在单位组织员工领养灾区孤儿的活动,有2000人报名,可见热情之高涨,爱心之汹涌,然而再看看他们申请认养的表格,很多人都这样写:希望要小一点的,最好3岁以下的孩子,最好没有残疾的孩子——为什么没人愿意领养残疾孤儿呢?艾女士就此谈到我们的慈善还停留在“自我需求”阶段。也就是利已性慈善,还没有发展为不计功利、不计代价、纯粹为他人的利他性慈善。
  艾女士的感觉我也有,震灾刚发生几天后我就撰文提起了“也助养一个孤残的爸妈”的议程,吁请爱心人士也关注那些震灾中失去儿女的孤老们。因为我注意到,地震发生后,失去父母的孤儿们受到了很多人的热情关注,杨澜倡议开展“关爱孤儿行动”,全国妇联准备设立“汶川大地震孤儿救助专项基金”,各地收养地震孤儿的热线都被市民打爆……相比这种孤儿关爱和认养热情,地震中那些痛失儿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残孤老们却似乎少人关注——爱心如潮水般涌向孤儿,而很少有人关注孤老,养小日日鲜,养老日日厌,这也是一种诉诸于满足自我需求、利已性的慈善吧。
  中国此次震灾中表现出的慈善和爱心热潮感动了世界,但不得不正视我们爱心后的自私:慈善很多时候并非纯粹为了利他,而是首要满足自己的需求:避免自己的良心不安,抚慰自己的灵魂,滋养自己的同情心,顾及身边人的评价,缓解自己的无力感和悲悯感,考虑到自己的形象,还有个人利益角度的各种风险评估、代价衡量和利益回报等等。而利他性慈善则纯粹是为了帮助别人,完全出于利他的动机,纯粹从受助者的需要角度考虑问题,不讲个人的代价、风险和回报地去帮助别人,不会计较领养残疾的孤儿和孤残的老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利他性慈善当然比利己性慈善要高一个层次和境界,但我并不认为一个社会的慈善能整体性地跃迁到利他性慈善阶段,慈善组织再发达、慈善理念再成熟的社会,其中大多数慈善还都属于利己慈善,大多数人行善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纯粹利他的慈善这种高尚的道德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做到。即使慈善最发达的美国,像纪录片《我的至亲骨肉》里那种一个妇女收养若干个残疾孩子的故事也仅是少数,所以才有纪录意义。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去行善并没有多少值得道德苛责的地方,无论如何,慈善总是好的、总是值得推崇的。
  我们扪心自问,我们自己有道德勇气去领养一个残疾的孤儿吗,有担当去认养一个孤残的爹妈吗?很多人肯定做不到,不仅中国人,大多美国人也做不到。为什么,这源于一种人性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自私,正像休谟在《人性论》中谈到的:人是一个本性上自私的存在物,人爱自己甚于爱他人,不论一个人可能感受到或者想像自己同情到什么感情,没有一种激情是或能够是无私的。最慷慨的友谊,不论多么真诚,都是自爱的一种变体;甚至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当我们看来全心全意从事为人类谋划自由和幸福时,我们只是在寻求我们自己的满足。因为这种作为动物本能的自私,所以休谟说人类的慷慨至多只能做到“有限的慷慨”:一种有限的在自己的利益得到了确认和保障的时候,在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得到维系的时候,而产生的对他人情况的一种同情的感受,一种共通的情感。这种慷慨不同于完全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他的博爱精神,它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度的,它仍然基于私利之上。
  源于人性的自私,所以社会一般道德水平永远只能停留在利己性慈善的层次,慈善的最高境界——利他性慈善只可能在少数人那里达到。其实每个社会都不缺少这样高尚的人,他们默默无闻、不事张扬地行善助人,比如此次慈善捐助中出现了许多匿名和无名捐赠者;他们从弱者的需要去考虑救助他们,默默地认养孤残的孩子和老人——但大多数人做不到这一点,爱心是有限度的,慈善更普遍的是诉诸于自我满足、利已的。
  所以强调爱心的利已和有限,是想说,救助那些残疾的孤儿和孤残的老人,永远不能寄望于民间救助,不能寄望于人们无私、无限的慷慨,这样的问题必须诉诸于政府救助和社会保障。人性本私,慈善利已,只会有很少的人不计代价、不嫌麻烦地救助残疾的孤儿和孤老,在这个民间慈善失灵的地方,无私、公共的政府应当担当起责任,做民间慈善力所不能及的事,用公共财政为残疾孤儿和孤老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他们不被社会的关爱所遗弃。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24日, 星期二 11:02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天蔚兄关于范美忠的文章和我的留言

假如“范跑跑”的学生全部死光

 张天蔚

    我是通过马少华的博客,才知道郭松民参加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并和著名的“范跑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虽然少华的文字依然节制,但其基本的结论却比他大多数文章鲜明:郭松民输了。按少华的分析,郭松民输在愤怒。后来郭松民写博回应少华,也承认自己“没有控制住情绪,反而完全被情绪所控制了。”郭松民素以激愤著称,面对他所不齿的“范跑跑”,“被情绪所控制”是意料之中的。
    但在网上看过视频之后,我不得不向自己设问:如果是我在现场,就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范跑跑”之间完成一次心平气和的辩论吗?我觉得很可能不行。
    说实在的,那天“范跑跑”在节目中的表现,大体对得起“无耻”二字。他的沉着、冷静、不温不火、侃侃而谈,一方面印证了他确实是一位学识丰富、见识独到的学子,另一方面却又具有极大的挑衅性。郭松民这样一位血一上头便大脑短路的直肠子,在这样的对手面前,注定一败涂地。即使他自认掌握了全部的道德优势。
    况且,可能连郭松民和少华都没有完全意识到,在今天的语境下,郭松民式的道德优势,却很少能在与“自由主义”的论辩中,转换为论辩的优势,因为当道德优势意欲转变为论辩优势时,几乎必然地借助于道德强势。而在当今语境下,自由主义最有效的自卫方式,就是指责对方的道德强势。所谓“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其实更多时候要表达的是: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但你不能剥夺我说话的权利。再引申一下,还可以表述为:你可以不同意我的道德立场,但你必须尊重我道德选择的权利。“范跑跑”就是如此反击了郭松民的道德批判,并以此争取到观众的同情。面对这样的“金钟罩',郭松民由无处着力而气急败坏,是很难避免的。当“范跑跑”声称那些舍己救人的老师“不是崇高,只是一种选择”,而他的逃跑只是“另外一种选择”时,不过是在阐述自由主义最基本的教义,而在郭松民看来,却是早已突破了基本底线的“无耻”之论。
    现在看来,“范跑跑”这样的聪明人,又以一套实用化了的简化版自由主义理论为后盾,大体可以做到无往而不胜了。“范跑跑”之所以面无惧色地走上凤凰卫视的讲台,就在于他清楚地知道,他的道德劣势并不必然地转换为论辩的劣势。只要他坚守“你可以不同意我的道德立场,但你必须尊重我道德选择的权利。”的“自由主义”立场,并以此得到旁观者的认同,别人便基本找不到批评他的缝隙。那场节目的最终效果,也基本符合他的预期。
    面对自由主义如此周详的防护,不但郭松民恼怒,所有与他持同样观点的人都不免陷入同样的两难:如果承认“你可以不同意我的道德立场,但你必须尊重我道德选择的权利。”的自由主义立场,便意味着你在面对他们时不得不主动缴械;而如果不承认上述立场,则意味着你的论辩不得不借助道德强制的支持。而回想一下我们曾经在道德强制下的遭遇,不要说自由主义者,就是他们的论敌,又何尝不是毛骨悚然?郭松民在节目过程中表现出的道德强制倾向,肯定吓退了不少他最初的支持者。对专制的恐惧,至今是中国人的最深刻的群体记忆之一,远甚于对道德缺陷的愤怒。
    节目内外,都没有见到有人提出如下的问题:假如“范跑跑”的学生都死了,他还会在博客里坦然写出他的行为,并为此而侃侃而谈吗?
    我想大概只有把问题推到如此极端的程度,才能逼出“范跑跑”看似无懈可击的逻辑背后的荒谬。不过考虑到在“范跑跑”的整个自辩过程中,学生的生死,始终都不是一个考虑进来的因素,所以即使教室在他身后倒塌,他的学生全部死光,只要他脸皮够厚,就依然可以咬紧“自由主义”的牙关,与所有批评者探讨他丢下学生先跑的“自由”。
    鉴于自由主义具有如此百战百胜的周全逻辑,我想学着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的论断,感慨一声“自由主义是个好东西”。    

---------

我在其博后的留言:

天蔚,不要低估了范美忠的姿态,他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他是有自己的思想体系的。松民的失败,正在于低估了范美忠,没有拿出自己的东西去与他理论,而是仅仅用情绪。
不要把自由主义仅贬低和化约为一句“你可以不同意我的道德立场,但你必须尊重我道德选择的权利”。
对于范跑跑,应在先理解其思想上在思想上与其辩论,不能先在道德上贬低他。
左为什么总辩不过右呢?不在于右太聪明太强悍,而在于左太愚蠢了太不讲理了,缺乏自圆其说的体系,说不到几句就拍桌子摆脸色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12日, 星期四 10:52  回复(11) |  引用(0) 加入博采

追求自由的范美忠感到自由了吗

追求自由的范美忠感到自由了吗

曹 林

  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地震来临时丢下学生独自逃跑,事后不仅不以此为耻反省自己求生本能下的惊慌失措,反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地对逃跑作了一番高调的辩护,辩称他没有义务去舍命救学生,辩称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他的这段自白激起了舆论如潮的批评,人们并非反感他的逃跑,而是以自由之名为逃跑作狡辩。
  面对舆论激烈的批判,面对自己学生的质问,面对身边亲人的责怪,甚至面对自己良心的叩问,不知道满口自由公正、一心追求自由的范美忠此时此刻感受到自由没有?也许他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伸张中偏执地把个人抬举到了凌驾一切的地位,个人完全不受外在强制的约束,获得了抽象空间中的“个人自由”了,可他在现实中失去了舆论的认同(甚至被千夫所指),失去了学生的尊重,失去了身边亲人的理解,甚至时刻面临着良心的拷问和良知的折磨(范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坦诚的)——这种失去了外界认同、与身边人割断了联系、把自己孤立了的自由还能叫自由吗,这种自由有意义吗?
  这就涉及到自由的定义,自由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要在你与别人的关系中定位自由,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感受到自由。每个人不是彼此孤立的个体,不是自然状态中各顾自己的原子式存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彼此关联中的社会性存在,一个人得与另一个人、一群人发生关系,任何自我确定是社会历史地形成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脱离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先于社会生活的超验的人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自由不仅意味着保全自己的性命,不仅意味着免于他人的强制这种消极状态,不能仅以自己为中心,还必须与他人发生关系——孤立的自由是没有意义的,你得获得他人的认同,你得赢得朋友的尊重,你得被别人信任和依赖,你得爱别人和被别人爱,这样的你才能感受到一种完整的自由。
  这种协调自己与他人关系的东西,就是道德。自由离不开道德,你被深深嵌入这个社会中,你追求个人自由必须以一些美德为基础,必须履行一些外界对你的道德期待,必须承担你的社会角色应担当的道德责任,必须为了赢得认同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老师应保护自己的学生,医生应保障自己病人的权益,船长应保障自己乘客的安全,只有每种角色中遵守着相应的道德,赢得相对应的人的尊重和爱,你才能真正获得自由的感觉。
  休谟在此问题上也是如此态度,他说:从人的自然本性来看,我们无法证明人一开始就具有关怀他人的利已主义动机,很难直接从人的自然情感中找到所谓的善良原则,人是一个本性上自私的存在物。但人相互构成了一个社会,并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出现了一些社会化的道德原则,我们实实在在地在在人的心中发现了对于他人的关怀,以及履行社会义务等方面的动机。是的,自由主义的精髓是“只要不伤害他人,就可以随心所欲”,但这只是针对强制而言的,人不可能只靠这个消极原则就能求得自由的本质和意义。
  我们常说意义,什么叫意义?就是一种与他人和外界发生关联的感觉。有意义的自由,就是能与他人发生关系、能赢得外界尊重的自由。许多富豪大佬为什么热心于捐赠啊,其实就是为了寻求意义,通过与社会分享自己的财富从而与外界发生关联,在感受别人从自己的财富中受益体验到意义和自由的愉悦。而如果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眼中没有别人而把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把那些钱全部花在自己的炫耀性消费上,是体验不到这种意义充实感和自由之愉悦的。
  同样,此时范美忠的自由一定也没有了意义,因为他割断了自己与他人和外界的联系,被舆论所抛弃,被学生所冷眼,从此背负着“范跑跑”的骂名,从此被自己的学生所蔑视,他已经自由得除了自己而一无所有,这种剩下一具躯壳的自由还能给范老师带来愉悦吗?
  这不仅是范美忠一个人的自由观,而是如今流行于现代都市中的一种自由观,实质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这些人动不动就“这是我的自由”——言下之意即“跟你没有关系”,“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成为现代人最根本的甚至是惟一可接受的价值信条,自己成为了一切存在、关系和行为的最高目的,而别人被置于从属的、手段的或工具性的地位(何怀宏语),在自私自利中追逐不受责任约束的自由,在“以自我为中心”下拒绝承担道德义务,把道德视为自由的敌人而踩在了脚下。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下,许多人感觉生活越来越没有意义——在极端自私中割裂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少了他人的尊重和认同,少了担当某种道德责任后从他人那里赢得的爱和荣誉,一切以自己为中心,当然就会缺少了意义感。另一方面,如今现代都市里(主要是发达国家)的许多人都发出“逃避自由”的呼声,为什么要“逃避自由”啊?因为那种原子式、孤独的自由使自己的生活索然无趣,没有了社群的温暖,没有了集体的认同,没有了被人尊重的荣耀感,物质刺激和疯狂消费已不能带来多大的生活乐趣,于是非常恐惧这种彼此孤立的自由,想从这种“自由牢笼”逃避出来,从社群美德中寻求那种爱和尊重的自由。
  孤独的自由只能提供给人选择的可能,但它并不能因此给人的生活带来意义,告诉你美好的价值所在,为了生活的意义,必须放弃以自我为中心,必须学会在与他人交往中承担道德责任,这才会收获完整的自由和完美的人生。

注:本文中谈的自由更多非政治层面与政府权力相对应的自由,而是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那种自由观,一种生活的态度。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12日, 星期四 10:3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们不能自由得一无所有

前几天写的另外一篇文章

我们不能自由得一无所有

曹 林

  近来舆论最热的话题就是“范跑跑”了,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地震时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冲出教室——如果说这种求生本能可以理解的话,那么事后接连写文洋洋自得、沾沾自喜地为弃生逃命辩护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仿佛这是值得炫耀无比光荣的事,他发帖说“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退一步讲,如果说自辩仍可理解,那么将这种选择帖上“追求自由”的道德标签就真让人忍无可忍了,“追求自由”就这么个追法吗,自由就这种德性吗?
  有必要谈谈“范跑跑”之流的自由观了。不仅“范跑跑”,把某种极端自私和不道德的行为涂抹上自由主义的油彩招摇过市,以追求自由之名理直气壮地拒绝认同道德和拒绝承担责任,已成为一种不可小觊的病态思潮——艳照门事件中有人批评艳照主角时,有人以“这是他们的自由”来反对道德批评;莎朗•斯通的“地震是中国人的因果报应”引起众人声讨时,有人称“宽容她的言论自由”;“这是我的自由”成为道德虚无主义者最常用的话语武器,如果任由这种错误的、不负责任的自由观泛滥下去,我们的社会将变成一片道德荒芜之地,将被道德相对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所主宰,除了自己一切都变得虚无。
  是的,也许那时候都“自由”了,但我们将自由得一无所有,这种一无所有的自由非常可怕。
  我们不能自由得一无所有。自由不是一具空空如也的躬壳,不是排斥一切道德责任的虚空,它是有内涵的。自由首先需要道德内涵,它不能去道德化而存在,因为每个人不是彼此孤立的个体,不是自然状态中各顾自己的原子式存在,他们之间需要交往和发生关系,你的权利需要依赖别人的义务,既然是社会性存在,那就需要道德。自由然后需要原则内涵,追求自由者首先必须坚守一些基本的原则,确实,自由主义是一种宽容多元价值、容忍不同声音的平台,但你必须带着自己的原则去宽容,有原则地宽容别人和要求别人的宽容,不能毫无原则地要求任何宽容,那只会走向价值虚无主义。
  自由主义者亨廷顿写过一本叫《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的书,对那种过度原子化的自由在美国导致的道德虚无主义忧心忡忡,他认为那些过度的多元论和宽容论使美国失去了自己的自由内涵,使国家失去了核心精神和身份认同,于是产生出“我们是谁”的国家和国民身份焦虑。同样,芝大社会思想委员会的布卢姆教授也在《美国精神的封闭》的新书中谈到了这一点:道德相对主义的泛滥使美国社会失去了对一些传统道德价值的认同追求,使美国精神丧失反思而走向封闭。社群主义者也对这种原子式的自由展开了激烈的批判,认为每个人毫无节制地把“这是我的自由”挂在嘴上,这是导致社会日益丧失社群和公益精神的罪魁祸首。
  显然,“范跑跑”口中的“这是我的自由”,就属于这类缺乏价值内涵的“自由”,它本质上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可怕的是,这种伪装着自由油彩的个人主义正在我们的社会泛滥成灾,以自由拒绝担当,侵蚀着社会的核心价值和道德基础,使中国社会也面临着“我们是谁”的认同危机。
  真正的追求自由者,它并非将自我而是首先将责任置于首要地位,自由的核心价值在于责任,先有责任而后有自由,每个人共同接受某种责任的约束才会有自由空间,否则就会成为自然状态下野蛮的丛林。真正追求自由者,它确实反对道德对人性的束缚,但他更多只是反对用道德高调苛求别人,而对自己却有着严格的道德要求——即秦晖所言“高调律已”而“低调律人”,这种自由观典型地体现在胡适身上,这是一个猛烈批判旧道德杀人的文化斗士,但他自身却是一个践行道德原则的谦谦君子。真正追求自由者,他也只反对以高标准的道德压人,但从不反对那些自身追求高标准道德的人。
  自由主义的起点确实是“无赖假设”,假设人性本恶人性本私——但如此设置是要防止人成为无赖和防范人的自私,并不是要人成为无赖和极端自私的人,它最终也是为了追求一个有道德的社会。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11日, 星期三 12:53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与范美忠一起反思我们的劣根性

朋友留言问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这是我的看法。

与范美忠一起反思我们的劣根性

曹 林

  显然,地震来临时丢下学生逃跑并在事后高调为逃跑辩护的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已成舆论公敌,继网络一轮猛烈的道德炮轰和群殴之后,友人郭松民又在做客凤凰卫视时以“杂种”、“畜生”等激烈字眼当面痛骂范美忠。看到朋友在节目上风度尽失、气急败坏、逮谁骂谁的表现,我真感到非常惋惜和痛心,你作为评论人的知性、理性和德性哪里去了,你怎么对辩论对手没有起码的尊重,你怎么把自己降低到了市井耍泼者的层次?你的愤怒一点儿也不高贵,而是让人看到了一个道德专制者的可笑和可怕。
  松民仅仅是此次舆论讨伐范美忠的一个代表,网络在倒范批范上总体表现了这种亢奋的道德审判激情。想到哲人的一句话:人们在反抗恶的时候,总是要将自己当作善的标尺而毫无反省,这便致使一种恶被消弭,而另一种恶同时滋长——批判范美忠的舆论中就让人看到了这种危险,人们在与某种“邪恶”作斗争中把自己想象成了善和正义的标尺,道德制高点的正义亢奋中眼中只有“敌人”的万恶不赦,对自己身上的恶没有半点儿警惕,我批判故我正确,他是敌人故他就该死,于是道德专制之恶在道德批判中同时滋长,道德优势遮蔽了自身的一切恶行,高抡道德大棒肆意践踏别人的正当权利(言论自由权、人格权等等)。
  范美忠逃跑之行确实值得批评,其沾沾自喜、高调地为自己逃跑辩护之言也值得批判——他说自己惜命逃跑没有违反底线道德,其实“危险时刻老师保护学生”本就是教师这种特殊职业的一种底线道德;他说自由主义承认人性本私,可自由承认人性本私是为了在制度上防范人的这种无赖和自私,而不是鼓励人成为无赖和极端自私的人;他说自由厌恶道德高调,但自由者更多只是反对用道德高调苛求别人,而对自己却有着严格的道德要求,即“高调律已”而“低调律人”。
  范美忠的言行是该批判,可是,我们该持怎样一种批评姿态呢?是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把他当成全民公敌去肆意讨伐,还是深入反思自身人性幽暗的一面、将范美忠当作一个可以理喻的同类与他站在一起、把自己也作为一个“范美忠”置于道德反思之中。当然应当是后者,因为范美忠并非一个天外来客,而是跟我们一样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共同人性共同弱点的人,我们生长在同一块土地上同受着阳光雨露的滋润,共同分享着人性一些伟大的优点,但人性中也多多少少地有着一些共同的劣根性。谁敢说我们自己身上没有范美忠的影子,谁敢说自己脑海中从来没有闪过一丝范美忠的想法,谁又敢说自己在那大难临头都会像谭千秋那样用自己的身体为别人挡住垮塌的楼房?
  范美忠和我们一样都是人,人性中隐藏着这些不可回避的现实幽暗,他只不过把自己身上的幽暗毫无保留地暴露了出来,虽然这种坦诚很不合时宜、很不聪明也很不值得尊重——但既然暴露出来了,就需要我们共同去面对和反省,共同省察人性中那些残酷的真实,不能故当高尚地将他视为一个不可理喻的异类和需要消灭的敌人,不能将自己排除在外而对范乱抡道德大棒,那种谩骂是肤浅和狡诈的。耍泼骂人谁不会,舍命救人需要极大的勇气和付出,可空口的道德批判没有任何危险。
  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人们多么好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啊——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把自己幻想成了一个道德警察和正义卫士,当成了一个真理在握、绝对正确的道德独裁者,仿佛自己比范美忠高尚很多,仿佛自己从来没有闪过范美忠之所想,仿佛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可以凌驾于一切——他们没有想到,他们在气势汹汹、恶狠狠地将矛头指向范美忠的同时,自己身上可能暴露出了更多的劣根性:虚伪、自负、专断、狂躁……
  从道德制高点上走下来,放下你的道德大棒,停止你一味的道德苛责,作为一个人与范美忠一起反思我们骨子里的幽暗吧。想起了崔永平一段作为批评者的反思:如果再让我去从事批评,我将意味着我同时对我的批评对象说,和你一样,我并没有第二个出身、第二种起源,我们的双脚是同时插在同一个历史、同一片土地之中的。我并没有离开你太远。也许你的疾病正是我的疾病,你的疼痛也是我疼痛,那使你陷入不幸的也正是我难以跨越的障碍。除非我们一道超越它,一道克服它,否则,任何人单方面都不可能获救——是啊,将范美忠批倒批臭进而迫使学校开除他之后,我们就高尚了吗,我们的人性中就没有那些幽暗的东西了吗,道德的贞节牌坊从此就光芒万丈了吗?
  最后再说一句,我尤其反感一些媒体在这起事件中的炒作,将一个严肃的人性命题炒成了一个关于“跑跑”、“跳跳”的娱乐话题,将争论娱乐化和漫画化,以起哄和围观之心态放大无聊的争吵,这大概也算一种劣根性。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6月11日, 星期三 12:52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不苛责 不添乱 不轻疑

不苛责 不添乱 不轻疑

曹 林

  不抛弃,不放弃——这句短促有力、悲壮铿锵、坚决坚定的口号,一直是近来中国喊得最响、最能激起社会共鸣、最代表每个人心声的几个字,一直在震后生死救援中支撑着人们的信念,凝聚着中国抗灾救命的精神。废墟外面的人以这几个字向埋在废墟下的人坚定承诺,人民子弟兵以这几个字表达救命的决心,政府以这几个字向人民表达救命的坚决,生者以此抚慰被埋者家属,公众以此互相鼓劲打气。这几个坚决得不容任何置疑的字,表现出一个伟大的国家在同胞遇困时守望相助、生死相守的伟大情怀,我们心心相印血肉相连,一起生一起痛一起承受苦痛分担不幸,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兄弟姐妹。
  虽然已经震后第八、第九天了,虽然废墟下生命的存活机会已经微乎其微,但还是期待我们的救援能够继续“不抛弃、不放弃”——生命奇迹仍不断出现,请继续坚信生命的坚韧,不放弃任何一个废墟下可能坚守着的生命。救生工作已近尾声,防次生灾害和拯救生者的任务还很艰巨,期待我们能在“不抛弃、不放弃”之外,更多一些这样坚决的认同,我能想到的就是:不苛责,不轻疑,不添乱。
  首先是不苛责。战胜灾难需要众志成城万众一心,需要在守望相助中紧紧抱成一团,而不合时宜、不近情理的过度苛责则会分散社会的凝聚力。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血献血,每个人倾其所能、尽其所力地支撑前方的抗灾救命,这次中国人在灾难面前迸发的巨大凝聚力让世界为之惊叹,但也出现了一些苛责:比如有人批评某个国外大企业没有捐款,有人指责某个超级富国在捐款上太吝啬,有人抱怨某个明星和某个企业老总的捐款不符合他的身份——这种苛责是很不近情理,每一份善心都值得尊重和珍视,爱心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否则就是一种道德绑架。更关键的是,这种苛责很不合时宜,会瓦解社会的凝聚力。天灾之下,天灾是我们共同的、最大的敌人,社会需要凝聚所有人的爱心战胜地震这个共同的大敌,而不是在我们自己中间制造和树立敌人。
  还有人指责同胞哀悼日时脸上没有露出应有的悲痛神情,指责电视台主持人播报节目时没有戴白花——我的同胞们,少点这种伤人的指责吧,即使看到不该有的表情,那只是同胞偶然无意的疏忽,轻轻地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提醒就可以了,苛责会让削弱我们在灾难前的凝聚力。
  然后是不添乱——添乱,噢,我是很不忍心说出这两个带点责怪意味的字眼的。可敬可爱的同胞,我知道此时此刻你们对灾区的百姓充满悲悯和同情,想竭尽所能地为救灾出点儿力,决不会有意为救灾添乱,决不想自己的行为会给救灾带来麻烦。但是,你们有些行为确实给救灾添乱了,影响到了救灾的科学、专业和有序进行。比如,有的志愿者奔赴一线想为救灾出点力,没想到由于盲动自己却成为被救对象,或是堵塞救命通道影响了救灾。比如,个别记者想急切地采访到救人新闻让更多人看到一线消息,没想到却影响到了救人进程和救命工作,有的记者不断采访失去亲人的孩子想激起公众对苦难的同情,没想到这样不断让孩子回忆苦难却是很残酷的。无论如何,无论助人的心有多强烈,无论记者带着怎样悲悯的心,救援虽然需要热心,但此时更需要的是科学有序,做每件事时都要把救人置于中心和体贴受灾者的心情为重,不要只顾及自己的想法。
  再就是不轻疑。万众一心携手抗灾救命,但我在网络上也看到一些对前方救灾的质疑,有的怀疑民众捐赠的钱财会不会到需要的人手中,有的怀疑民众的捐赠品会被浪费,有的怀疑前方救灾者有没有尽力营救每一个被埋者——也许怀疑在日常语境中很正当很正常,但无论如何,这时候我们不该轻疑,应该更多地选择相信,相信前方救灾者会竭力营救每一个生命,相信受难者会感受到我们慈善的温暖,相信政府的力量。大灾当前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相信,轻疑会耗散我们的凝聚力,会瓦解我们的信心,信任则能带来温暖。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5月21日, 星期三 06:55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不抛弃,不放弃——也助养一个孤残的爸妈吧

不抛弃,不放弃——也助养一个孤残的爸妈吧

曹 林

  不抛弃,不放弃——这句短促有力、悲壮铿锵、坚决坚定的口号,一直是近来中国喊得最响、最能激起社会共鸣、最代表每个人心声的几个字,一直在震后生死救援中支撑着人们的信念。废墟外面的人以这几个字向埋在废墟下的人坚定承诺,人民子弟兵以这几个字表达救命的决心,政府以这几个字向人民表达救命的坚决,公众以此互相鼓劲打气。这几个坚决得不容任何置疑的字,表现出一个伟大的国家在同胞遇困时守望相助、生死相守的伟大情怀,我们心心相印血肉相连,一起生一起痛一起承受苦痛分担不幸。
  虽然已经震后第八、第九天了,但废墟中还不断有生命奇迹的发生,还是期待救援能继续“不抛弃、不放弃”——救生工作已近尾声,防次生灾害的任务还很艰巨,救助生者的工作可能要提上日程了,期待我们“不抛弃、不放弃”的救生精神能延续到对生者的救助中:从孤儿到孤老,决不抛弃任一个震灾受害者,决不放弃对任一个震灾受伤者的救治,决不将任何一个需要救助的人置于救助网络之外。
  所以提起这个议程,是因为我看到在社会当下的救助热潮中:地震孤儿受到了很多人、很多部门的热情关注和关爱,但孤老却似乎少有人关注,较少有人将关爱的目光投向震灾中那些孤残的老人。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汶川地震发生后,人们在牵挂废墟下那些生死不明的兄弟姐妹时,立刻揪心地想到了那些在灾难中失去父母的孩子——瞬间失去了自己的父母,这世上举目无亲,这对孩子们是怎样残酷的打击和撕心裂肺的痛啊。于是人们立即行动起来,对孤儿们伸出了温暖的手:杨澜倡议开展“关爱孤儿行动”,全国妇联准备设立“汶川大地震孤儿救助专项基金”,中国人寿承诺将全面收养“地震孤儿”,李冰冰、李翊君等影视明星都表达了准备收养孤儿的意愿,四川也承诺政府将为孤儿上大学埋单,网友也发出了各种救助孤儿的倡议,各地收养地震孤儿的热线都被市民打爆……相比这种孤儿关爱和认养热情,地震中那些痛失儿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残孤老们却似乎少人关注。
  理解社会为何关注孤儿甚于孤老。首先,毕竟孩子年龄非常小,心理承受力非常差,突然间失去父母,他们是灾害后最脆弱、最需要救助的弱者,我们许多人都忆为人父母,能体贴到那种锥心之痛;然后,我们都是从孩子长大,每个人都有过年幼的经历,能感同身受地体验到那个年龄对父母和亲人的依赖,但许多人还未经历过年老。也许还有其他现实困难的考虑。
  无论如何,期待我们的社会在关注孤儿的同时,不能放弃对那些伤残孤老的救助,他们也是急需救助、急需抚慰的弱者。可以想象,这场劫难中,有多少孩子失去了自己的父母,就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儿女,突然间白发人送黑发人,突然间失去亲人依赖,他们的痛一点也不比孤儿们小;由于年老而行动迟缓,或者灾难来临时为了用身体护住自己的孙辈,他们很可能被压在废墟下而留下了永久的伤残——没有了亲人,拖着伤残的身体他们将度过怎样凄凉不堪的残年。我们虽然还未经历老年,对老年人的生活和痛楚不能感同身受,但为人子女,我们家里有老人,有自己年迈的父母,我们也有老去的那一天。善良的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给那些震灾中伤残的孤老们多点儿关爱,也认一个孤残的爸爸妈妈吧!
  灾难中这样感人的一幕让无数人动容:一个奶奶,在灾难突然降临的那一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将孙女推到了安全的地方,最后,她被压在废墟下失去了生命,而孙女获救了——那一刻那片土地上一定发生了许多这样感人的一幕。老人不惜以命保命,不惜用自己的身体为孩子留住了生存的机会,这样的大爱惊天动地。他们疼爱着自己的儿孙,作为生者,我们要疼爱他们,永远不能忽视对他们的救助。
  与领养孩子不一样,老人们一般都很难远离故土到他乡定居了,建议采取助养和认养的方式:捐钱请当地人日常照顾他们,常给他们寄点生活费用,节日多给他们打打电话,假日多上门看看和照顾他们。政府当然也会关注这些老人,可在社会保障体系仍相当薄弱的当下,仅靠政府是不行的,社会很多时候必须自助自救。
  不抛弃、不放弃——逝者已逝,将救助目光关注到从孤儿到孤老的每个生者身上,让孤儿孤老孤残皆有所养,这样死者才能安息,这才是生者对死者最好的哀悼。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5月21日, 星期三 06:5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集体哀悼中我们不能只有悲伤
集体哀悼中我们不能只有悲伤

曹 林

  第一个哀悼日过去了,举国哀恸、亿众同悲、共同在那三分钟的默哀中感受彼此沉痛的呼吸和心跳之后,哀悼继续进行。那些悲伤的人们,想通过一切方式来表达他们对遇难同胞的哀思,对逝者的心痛:他们穿上庄重的黑衣胸前戴上白花,他们举行烛光会在点点烛光哀思死者,他们通过网络公祭祭奠遇难者,他们捐更多的钱献更多的血拯救生者、通过承诺救助死者的亲人来告慰死者。
  这种哀痛体现了这个社会生死守望、血肉相连的伟大情怀,我们骨肉相连心心相印,我们把每个人的生命放在最高的位置,死者的痛就是我们生者的痛,死者的不幸就是生者的不幸——对兄弟姐妹的遇难,我们无比沉痛无比悲伤。
  然而,哀悼日不能只有悲伤。在这个举国哀悼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在一味沉浸在悲伤中,不能只为逝去的生命感到难过。当我们低头默哀的那一刻,当我们为遇难者哭泣的时候,我们应该有更多的思考。逝者已逝长歌当哭,我们应把更多的目光转移到对生者的关注上。
  为了避免这种大悲剧、大死亡的发生,避免以后更多的同胞死于地震,我们应加大对地震预测的投入,提高我们的地震预防能力——在人类既有认知水平和科学发展局限下,这可能是一个苛刻要求,但并非无理要求。正如有外电评论的是,中国曾经在地震活动知识方面领先世界。2000年前,中国的张衡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地震仪,通过观察哪条龙的珠子落下可以确定地震的方位,这使中国的地震科学领先于世界。但那后来都只成为了历史,随着中国创新能量的流失,西方逐渐成为这方面的领袖,中国远远地落后了。虽然预测地震是目前人类的难题,但作为地震多发国家,应加大投入提高自身在地震科学上的认知水平。
  如果说提高地震预测是一种人力尚不可及的苛求的话,那尽可能地加固我们房屋使其尽可能地避免地震之害,通过保障住宅坚固将死亡减少到最低限度,至少应首先加固学校建筑的抗震强度,这应该是我们努力可以做到的吧。而此次的强震正暴露出我们在这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学校成为重灾区更让人心愤难平。要知道,在日本、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学校都是地震时社会公众的临时避难所,发生地震时人们都会躲到学校避难的。因为他们知道,尚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在灾难与事故面前是最脆弱的群体,所以学校建筑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弱势身份,避免将他们置于某种危险的境地。对那些压在教学楼下死去的孩子,我们不得不像学者崔卫平那样说一句:对不起,睡在瓦砾中的孩子,没有让你们住上结实的教学楼。
  悲伤中再有的沉思就是,何苦等到灾难时我们才想到爱呢?我们生者应该更加好好爱,更加珍视和关注彼此的情份,不要等到遭遇劫难时才想到爱,等到大难降临后才想到紧抱在一起凝聚成一团,只有灾难才让我们万众一心。只有平时爱了,平时敬惜生命了,平时关爱彼此了,平时远离了那许多贪婪、仇恨、嫉妒、内耗、争斗、争执、尔虞我诈和疯狂的争名夺利,那么灾难和灾难的伤害将会大大减少——即使当不可阻挡的自然灾难夺去同胞生命的时候,我们也不至于那么悲伤,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爱。期待这次抗震救灾中凝聚起来的爱,那许多闪烁着伟大人性光辉、以命救命的大爱场景,能在这个社会永远地沉淀下来,能让我们彼此更懂得珍视朋友、亲人、邻居、同胞的情份,共同生存着的那份彼此相守相惜相助的情谊比什么都贵重。
  哀悼中不能只能悲伤,这个仪式是一个悼念死者的仪式,更是一个全民思考的仪式,一个全民在对遇难者的哀思中思考生命价值和生者关系的仪式。过度沉浸于悲伤中是弱者的表现,只有在悲伤中沉思,我们才会变得强大。

- 作者: 北京曹林 2008年05月20日, 星期二 13:35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